根據無錫市公安局發布的錫公局【2021】16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激發廣大單位保衛組織和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推動全市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和保衛隊伍建設躍上一個新臺階,根據《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第17條規定和《江蘇省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保衛組織和保衛人員表彰獎勵規定》,無錫市公安局決定對68個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其中,江蘇無錫朝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中成績顯著,被評為先進集體。